🌸 正义之辩——随录(五)
本文对应课程视频P3的上半部分。
强大权利理论
长远利益是否能成为「不可侵犯少数人权利」的理由?如果能,是否是唯一理由?换句话说,即便Mill的功利主义支持「侵犯个体权利」,我们是否就能这么做?我们不侵犯某个人的理由,是否并不是因为长远利益更多,而是仅仅是因为「他(她)是个人」?
「强大权利理论」的观点:一个人并不只是为了社会远大目标效劳的工具,也不是为了要最大化利益而存在;相反,个体是独立的存在,每个生命都需要被尊重。按照这个理论,把「社会总幸福」当作法律或政策的制定依据就是不合理的。
自由意志论
自由意志论是强大权利理论的一种。它认为,最基础的个体权利是自由意志权利:按照自己的喜好,自由地做选择、自由地生活(只要我们尊重其他人同样形式的权利),概括来说就是「我拥有我自己(Self-Possesstion)」。Self-Possesstion就是自由意志论中的天赋不可侵犯的原则和权利。由此,在自由意志论者眼中,国家/政府的许多行为是不正当的,其中最主要有如下三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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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式的立法(即强制民众保护自己的法律,如强制骑摩托车戴头盔、离婚冷静期等)。自由意志论者认为,这应该由民众自己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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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式的立法(即推广市民道德、或彰显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的法律,如禁止同性婚姻等)。自由意志论者认为,在这些过程中,没有其他人的权利受损,不应该动用国家机器推广这些价值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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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有关财富重分配的立法(如分档税收等「强制把财富从富人手中剥夺出来给穷人」的法律)。自由意志论者认为,这是一种强迫,是一种由政府或多数派实施的窃盗。
美国大约10%的人口占据了约70%的财富。这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?自由意志论者认为,只看结果无法知道这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,财富分配的正义与否取决于其过程:
- 获取原始资本的正义性:人们是不是不公平地取得生财工具(如土地、工厂、机器)?
- 交易地正义性:市场是否自由,人们的交易是否是出于自愿选择?
如果以上都是正义的,那么由此产生的财富分配就是正当的。
赋税制度
把Bill Gates的一小部分财富拿出来施舍给穷人们,将会极大地提升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,而Gates本人可能几乎无法察觉这些损失,——那么,这样是正义的吗?出于「社会总幸福」的增加,功利主义者往往支持这样的课税制度;而自由意志论者认为,Gates的财富积累并没有违反先前提到的两条正义性原则,这种课税实质上是在强迫富人为穷人劳动,富人变成了政府(或者说穷人)的奴隶,侵犯了Gates等富人的Self-Possesstion权利,因而是不正当的。
显然,在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(无论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)中,自由意志论的观点是难以获得普遍认同的。哈佛礼堂中的学生,八九成不支持自由意志论的观点,只有零星几人赞同。而即便是赞同者,也认为这种课税虽然在道义上不正当,但可以存在。
参考资料
- 上一篇 Java CLI设计(二)——picocli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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